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颍州区教育局规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|
| 作者:刘银燕 文章来源:2008年第30期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27 |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,做好2008年颍州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,7月16日,颍州区教育局召开招生工作会议,全区初中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。 会上,区教育局局长卞和平分析了目前全市的教育形势并要求所有学校,要严格按文件精神认真操作,努力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,并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四点要求: 一是强化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,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。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校长是整顿招生秩序、规范招生行为的第一责任人,要加强辖区内招生工作的领导,对辖区内学校招生宣传、生源分配、招生计划等依据政策从严把关,对违规招生行为,坚决查处、及时整改。 二是强化招生工作的组织纪律性。各学校要树立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,切实加强对班主任、老师的管理;区教育局将重点查处各种有偿招生,着力整治招生工作中存在的不良现象,促进教育工作健康协调发展。 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,做实做细招生工作。各学校要对每位毕业生做好选择新学校咨询辅导工作。对家庭偏远的学生,学校要安排班主任或老师上门做好服务工作,力求使全区每位毕业生都能进入满意的学校。 四是做好定期汇报制度。各学校要把每天的招生信息及时上报到区教育局,教育局宏观掌握全区招生情况,及时调整工作措施,切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。通过以上四项工作措施,将有力地促进校际之间良性竞争,促进全区基础教育健康、和谐发展,确保教育的公平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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